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:
(一)弄虚作假、骗取教师资格的;
(二)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影响恶劣的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,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,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。
除以上之外,一下也是有违反行为后的惩罚措施:
1.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,其考试成绩作废,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。
2.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,造成试题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3.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,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,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020年下半年统考时间:10月31日
《2020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调整通知》
《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》
《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变化》